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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孤赏石8 - 2008-1-26 11:15:00
新年伊始,浙江省柯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在总结2007年“高效、透明、便民”执法理念的基础上,提出打造“阳光执法”的新理念,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保证执法的公正性,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。

  一是坚持行政处罚案件合议程序和听证制度,保证执法程序上的“阳光”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,坚持两人以上执法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,第一时间内将案件情况整理上报领导进行立案调查,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结案,避免出现徇私舞弊和社会关系说情等现象,增加案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。

  二是合理利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标准,保证处罚程序上的“阳光”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,杜绝违法裁量、随意裁量、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;对行政处罚涉及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条件、运用范围、裁决幅度、实施种类等进行合理的细化、分解,明确各个层次执法人员的权限;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,为阳光执法提供必要的条件。

  三是推行政务公开、自觉接受监督,保证服务保障上的“阳光”。及时更新分局网站信息,全面公开政策、法规、市场信息、审批情况以及日常检查情况等事宜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
—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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